本標準規定了電子白板環境標志產品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技術內容和檢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電子白板,不包括配套使用的計算機、投影儀等。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6675.4 玩具安全 第 4 部分:特定元素的遷移
GB/T 16288 塑料制品的標志
GB/T 18455 包裝回收標志
GB/T 26572 電子電氣產品中限用物質的限量要求
HJ 571 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人造板及其制品
HJ 2534 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電池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電子白板 electronic whiteboard
通過由白板、計算機、投影機等組成的交互式控制環境,運用相關軟件實現在白板上操控計算機并同步顯示,白板上的操作也均可在計算機上同步顯示并可存儲的人機交互系統。
4.1 產品質量應符合相應產品質量標準的要求。
4.2 產品生產企業污染物排放應符合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
4.3 產品生產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應加強清潔生產。
5.1 產品環境設計要求
5.1.1 回收設計
5.1.1.1 質量大于 25g 的塑料部件應使用單聚物或者共聚物。
5.1.1.2 質量大于 25g 的塑料部件所使用的單聚物或共聚物的種類不超過 4 種,且易于拆解。
5.1.1.3 質量大于 25g 或最大平面的表面積超過 200mm2的塑料零件應按照 GB/T 16288 的要求進行標示。
5.1.2 零部件中有害物質要求
5.1.2.1 質量大于 25g 的塑料零件不使用短鏈氯化石蠟(SCCPs)、六溴環十二烷(HBCDD)、中鏈氯化石蠟(MCCPs)。
5.1.2.2 印制電路板(PCB 板)基材中不使用六溴環十二烷(HBCDD)。
5.1.2.3 除電線電纜外的塑料零件中不使用附錄 A 中列出的鄰苯二甲酸酯作為增塑劑。
5.1.2.4 產品中使用的木質板材應符合 HJ 571 的要求。
5.1.2.5 產品中使用的電池應符合 HJ 2534 標準的要求。
5.2 產品生產過程要求
5.2.1 不使用氫氟氯化碳(HCFCs)、1,1,1-三氯乙烷(C2H3Cl3)、三氯乙烯(C2HCl3)、二氯乙烷 (CH3CHCl2)、二氯甲烷(CH2Cl2)、三氯甲烷(CHCl3)、四氯化碳(CCl4)、溴丙烷(C3H7Br)等物質作為清潔溶劑。
5.2.2 零部件組裝、連接過程中應采用無鉛焊接工藝。
5.3 產品要求
5.3.1 產品中的限用物質應符合 GB/T 26572 的要求。
5.3.2 產品及配套使用的筆表面涂層中可遷移元素含量應符合 GB 6675.4 的要求。
5.3.3 產品應采用 USB 或網絡直流供電。
5.4 產品包裝要求
5.4.1 不使用氫氟氯化碳(HCFCs)作為發泡劑。
5.4.2 鉛、鎘、汞和六價鉻的總量不超過 100mg/kg。
5.4.3 應按照 GB/T 18455 進行標示。
5.5 產品說明的要求
產品說明需同產品一起銷售,應包括以下內容:
a) 產品在不使用時應將電源和網絡斷開。
b) 產品無任何外接輸入電源相連時才能實現零能耗狀況的陳述。
c) 與產品連接的電腦和投影儀的能耗對整體系統的耗電有影響,建議使用獲得環境標志認證的計算機、投影儀。
d) 產品與音箱或電腦之間的無線數據傳輸也會影響整體系統的耗電量。
更多標準內容點擊以下鏈接獲取標準全文:
下載地址:《HJ 2545-2016 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電子白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