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膠印油墨環境標志產品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技術內容和檢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除輻射固化油墨之外的膠印油墨。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3186 涂料產品的取樣
GB/T 6751-1986 色漆和清漆揮發物和不揮發物的測定
GB/T 9758.1-1988 色漆和清漆 “可溶性”金屬含量的測定 第一部分:鉛含量的測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譜法和雙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9758.4-1988 色漆和清漆 “可溶性”金屬含量的測定 第四部分:鎘含量的測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譜法和極譜法
GB/T 9758.5-1988 色漆和清漆 “可溶性”金屬含量的測定 第五部分:液體色漆的顏料部分或粉末狀色漆中六價鉻含量的測定 二苯卡巴肼分光光度法
GB/T 9758.7-1988 色漆和清漆 “可溶性”金屬含量的測定 第七部分:色漆的顏料部分和水可稀釋漆的液體部分的汞含量的測定 無焰原子吸光譜法
GB 16483 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編寫規定
GB 18581-2001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溶劑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膠印油墨
適用于各種膠印印刷方式的油墨。
3.1.1 單張膠印油墨
適用于單張膠印機的油墨。
3.1.2 熱固輪轉膠印油墨
通過加熱而固著干燥的卷筒紙油墨。
3.1.3 冷固膠印輪轉油墨
在常溫下而固著干燥的卷筒紙油墨。
3.2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
在 101.3 kPa 壓力下,任何初沸點低于或等于 250℃的有機化合物。
3.3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
產品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含量,表述為質量百分比(%)。
3.4 苯類溶劑
本標準中的苯類溶劑是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
3.5 芳香烴化合物
本標準中的芳香烴化合物是指多環芳烴化合物。
4 基本要求
4.1 產品質量應符合各自產品的質量標準的要求。
4.2 企業污染物排放應符合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要求。
5 技術內容
5.1 產品中不得人為添加表 1 中所列的物質。
?表 1 產品中禁止人為添加物質
禁用種類 | ?禁用物質 |
元素及其化合物 | 鉛(Pb)、鎘(Cd)、汞(Hg)、硒(Se)、砷(As)、銻(Sb)、六價鉻(Cr6+)等元素及其化合物 |
5.3 產品使用的礦物油中芳香烴的百分含量應小于3%。
5.4 產品中有害物限量應滿足表2要求。
表 2 油墨中有害物限量要求
控制指標注1 |
單位 | ?限量要求 | |
熱固輪轉 | 單張、冷固輪轉 | ||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 ≤ | % | 25 | 4 |
苯類溶劑含量, ≤ | % | 1 | |
鉛、鎘、六價鉻、汞總量注1 鉛 鎘 ≤ ?六價鉻 汞 |
mg/kg | 100 90 75 60 60 | |
注1:產品應按照所標注的粘度最低值進行配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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