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機構:深圳市生態環境局 發布日期:2019-10-24
根據《關于印發2019年茅洲河水質達標沖刺污染源監管執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深環辦[2019]37號)要求,本市啟動茅洲河流域516家重點涉水工業污染源國家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領范圍
茅洲河流域516家(寶安412家,光明104家)重點涉水工業污染源,已換發國家排污許可證的排污單位除外。
二、核發機關
深圳市生態環境局寶安管理局、光明管理局。
三、申請時限
納入本次申領范圍的排污單位,應當于2019年11月15日前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企業端上填報并提交排污許可證申請。
從2020年1月1日起,納入本次申領范圍的排污單位必須持證排污,并按照排污許可證要求運行維護污染治理設施、開展自行監測、做好臺帳記錄,按期上報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確保按證排污。
四、申領程序
納入本次申領范圍的排污單位應當按照《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及《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規定,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企業端(http://permit.mee.gov.cn)填報排污許可證申請表,在申領時限內完成排污許可證申領工作。
五、咨詢電話
申領遇到困難和問題時,請及時向轄區環保部門反饋。
咨詢電話:寶安管理局27954743;光明管理局23420097。
特此公告。
附件:茅州河流域排污許可證申領企業清單
深圳市生態環境局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