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擔環境污染物及化學物質分析方法、標準、規范的制定工作,開展特殊環境污染物分析方法和實驗室儀器設備應用研究,建立環境監測分析測試技術體系。
(二)開展國內環境污染物標準方法驗證及國外標準方法的轉化工作,負責相關技術、方法推廣及技術指導。
(三)承擔固體廢物采樣與分析方法、標準、規范的制定工作,開展持久性有機污染物與有毒有害化學品監測。
(四)開展環境與健康、環境履約監測等專項調查與監測工作。
(五)負責總站分析實驗室建設、管理和維護,編制相關能力建設技術方案并實施。
(六)建立開放實驗室并負責管理,協助各業務室開展業務重點、難點項目的實驗室分析工作。
(七)負責環境監測分析技術培訓的教材編制與師資籌備,開展相關技術交流與國際合作。
? 來源:中國環境監測總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