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
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是環境影響評價結果的表格表現形式,是環境影響制度的組成部分。由建設單位就擬建項目的環境影響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提交。主要適用于小型建設項目、國家規定的限額以下的技術改造項目、省級環境保護部門確認的對環境影響較小的大中型項目和限額以上技術改造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編制工作程序
分析判定建設項目選址選線、規模、性質和工藝路線等與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標準、政策、規范、相關規劃、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結論及審查意見的符合性,并與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負面清單進行對照,作為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前提和基礎。
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一般分為三個階段,即調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階段,分析論證和預測評價階段,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階段。具體流程見圖 1。
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審批申請材料
下面以東莞市為列,需要向東莞市生態環境局提供以下資料進行環評審批:
1. 按規定進行環評文件全本公開的說明材料(含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公開稿,建設項目是否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事項的說明)。
2.建設單位申請報批項目環評文件的申請書
3.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不同地方需要的申請資料不一致,具體請咨詢當地保護部門。
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驗收監測機構
廣東華科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SCT)是經國家認可委認可,具有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認可資質和計量認證CMA資質,已獲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認可,為客戶提供一站式檢測服務及綠色解決方案的綜合性第三方檢測機構,專業提供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項目驗收監測服務,出具權威CMA監測報告滿足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項目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