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驗收資料歸檔指引
建設單位在完成建設項目環境保護驗收后,應將下列資料及時歸檔備查。其中,九至十四項根據項目具體情況及環評批復要求選擇歸檔。
(一)建設項目環境保護驗收報告; (二)驗收工作組意見; (三)驗收公示材料; (四)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措施“三同時”落實情況表; (五)污染治理設施管理崗位責任制度和維修保養制度; (六)排污口規范化設置情況說明及已掛“排污口標志牌”的現場照片(A4紙打印); (七)竣工相關圖件(包括項目竣工圖及污染治理工程圖); (八)項目主體工程及環保設施現場彩色照片; (九)涉及危險廢物需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的,應附具建設單位危險廢物管理計劃、臺賬(含出入庫記錄)、雙方簽署的協議、接收單位資質、危險廢物轉移記錄、聯單復印件; (十)環評文件批復意見要求編制環境風險應急預案的,應附具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及備案證明; (十一)環評文件批復意見要求安裝在線監測儀器的,應附具在線監測儀器比對監測報告以及在線監測儀器與當地環保部門的聯網證明; (十二)在市政集水范圍內的,附具合法排水證明; (十三)環評文件批復意見要求開展施工期環境監理的,提供施工期環境監理報告; (十四)其他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