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燃燒方式的分類和代碼。
本標準適用于全國各級環境保護部門有關燃燒方式的信息采集、交換、加工、使用以及環境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的管理工作。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7027 信息分類和編碼的基本原則與方法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燃燒方式分類
根據燃燒方式分類的信息屬性或特征,按一定的規則對其進行區分和歸類的過程,即為燃燒方式建立起一定的分類系統和排列順序。
3.2
類
一組具有共同屬性的事物的集合,又稱類目。
3.3
分類體系
分類后所形成的相互關聯的類目的整體。
3.4
燃燒方式代碼
表示燃燒方式類目的一個或一組字符。
3.5
燃燒方式編碼
在燃燒方式分類的基礎上,給燃燒方式類目賦予代碼的過程。
3.6
代碼表
對燃燒方式進行分類后的表現形式。本標準中的代碼表主要包括燃燒方式類目的代碼、名稱和備注等。
4.1 科學性原則
按照燃燒方式最穩定的信息屬性及其中存在的邏輯關聯作為分類的依據,并考慮燃燒方式的特征與發展要求。
4.2 實用性原則
燃燒方式分類時,類目設置應全面、實用,受關注的、重要的燃燒方式應作為一級類目列出。
4.3 穩定性原則
燃燒方式分類時,應結合我國多年來燃燒技術工作成果,并考慮一些部門正在使用的分類與編碼。
4.4 可擴展性原則
在燃燒方式類目的擴展上預留空間,保證分類體系有一定彈性,可在本分類體系上進行延拓細化。在保持分類體系的前提下,允許在最后一級分類下制定適用的分類細則。
4.5 兼容性原則
與國內已有的相關信息分類標準相協調,保持繼承性和實際使用的延續性,并與相關國際標準相符。
5.1基本方法
本標準的基本分類方法遵循GB/T 7027中的規定和要求。
5.2燃燒方式分類方法
本標準對燃燒反應床層形式、燃燒設備及燃燒機理采用以面分類法,對具體燃燒過程、燃燒參數以及燃燒污染特性采用線分類法。
燃燒方式分類設一級類目,根據具體燃燒過程、燃燒參數以及燃燒污染特性分為六類。
6.1 編碼原則
6.1.1 唯一性
每一種燃燒方式僅有一個代碼,一個代碼僅表示一種燃燒方式。
6.1.2 合理性
代碼結構與分類體系相適應。
6.1.3 可擴充性
留有適當的后備容量,以適應不斷擴充的需要。
6.1.4 簡單性
代碼結構盡量簡明,長度適當,以節省機器存貯空間和降低代碼的出錯率。
6.1.5 穩定性
燃燒方式代碼一經確定,應保持不變。
6.1.6 規范性
代碼的類型、結構以及編寫格式統一。
6.2 編碼方法
燃燒方式的編碼方法采用層次編碼法,每層均采用數字編碼。
燃燒方式代碼自左至右表示的層級由高至低,代碼的左端為最高位層級代碼,右端為最低層級代碼。采用固定遞增格式。順序碼采用遞增的數字碼。
6.3 代碼組成
燃燒方式代碼用兩位阿拉伯數字表示,即 01~99。
表 1 列出了燃燒方式類目的名稱、代碼及相應的備注。
表1 燃燒方式代碼表
代碼 | 類目名稱 | 備注 |
10 | 固定床燃燒(層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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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順流式固定床燃燒 | 包括各種機械爐排燃燒與下飼式加煤固定床燃燒 |
12 | 逆流式固定床燃燒 | 指一般人工加煤固定爐排燃燒 |
20 | 流化床燃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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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鼓泡流化床燃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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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循環流化床燃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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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氣流床燃燒(室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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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煤粉火炬燃燒 | 指煤粉在氣流攜帶下完成的燃燒,形成一定形狀的煤 粉火焰 |
32 | 煤粉旋風爐燃燒 | 包括液態排渣方式和固態排渣方式 |
33 |
噴霧燃燒 | 以各種方式將液體燃料進行霧化后與空氣混合進行 的燃燒過程,應用于工業爐窯、鍋爐以及燃氣輪機, 不包括內燃機中的燃燒 |
34 | 煤氣燃燒 | 包括擴散燃燒、預混燃燒以及預混-擴散燃燒,形成 一定形狀的火焰,不包括內燃機中的燃燒 |
35 | 蓄熱式高溫空氣助燃燃燒 | 指通過蓄熱式熱交換方式將助燃空氣(或煤氣)預熱 至 800℃以上所進行的燃燒 |
36 | 富氧空氣助燃燃燒 | 指有高于空氣氧濃度的助燃空氣參與的燃燒 |
40 | 內燃機燃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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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點燃式內燃機燃燒 | 包括汽油發動機、壓縮天然氣、液化石油氣和煤層氣 發動機中的燃燒 |
42 | 壓燃式內燃機燃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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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特殊燃燒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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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脈動燃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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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脈沖爆震燃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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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超聲速燃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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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火箭推進劑燃燒 | 包括各種火箭推進劑的燃燒過程 |
90 | 其它燃燒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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