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要求規定了地表水、工業污水和市政污水中的總有機碳(TOC)水質自動分析儀的技術性能要求和性能試驗方法,適用于該類儀器的研制生產和性能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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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3193-91 水質總有機碳(TOC)的測定非分散紅外線吸收法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試樣
指導入自動分析儀的地表水、工業污水和市政污水。
3.2 校正液
為了獲得與試樣TOC濃度相同指示值所配制的校正液,有以下幾種。
3.2.1 零點校正液。
3.3.2 量程校正液。
3.3 零點漂移
指采用本技術要求中規定的零點校正液為試樣連續測試,自動分析儀的指示值在一定時間內變化的大小。
3.4 量程漂移
指采用本標準中規定的量程校正液為試樣連續測試,相對于自動分析儀的測定量程,儀器指示值在一定時間內變化的大小。
3.5 間歇式
指將除去無機碳以后的試樣以一定的時間間隔導入反應檢測單元的方式。
3.6 連續式
指將除去無機碳以后的試樣以一定的流量導入反應檢測單元的方式。
3.7 平均無故障連續運行時間
指自動分析儀在檢驗期間的總運行時間(h)與發生故障次數(次)的比值,以"MTBF"表示,單位為:h/次。
3.8 響應時間(T90)
從零點校正液移入量程校正液至到達量程校正液90%所需要的時間(min)。
4.1 干式氧化原理指填充鉗系、氧化鋁系、鈷系等催化劑的燃燒管保持在680 - 1 000 ℃,將由載氣導入的試樣中的TOC燃燒氧化干式氧化反應器常采用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將載氣連續通入燃燒管,另一種是將燃燒管關閉一定時間,在停止通入載氣的狀態下,將試樣中的TOC燃燒氧化。
4.2 濕式氧化原理指向試樣中加入過硫酸鉀等氧化劑,采用紫外線照射等方式施加外部能量將試樣中的TOC氧化。
測定最小范圍:0 ~50 mg/L。
工作電壓為單相(220±20)V,頻率為(50±5)Hz。
7.1 當采用第9項試驗時,TOC自動分析儀的性能必須滿足表1的技術要求。
表1 TOC水質自動分析儀的性能指標
項 目 | 性 能 | 試驗方法 |
重復性誤差 | ±5% | 9.4. 1 |
零點漂移 | ±5% | 9. 4.2 |
量程漂移 | ±5% | 9. 4.3 |
直線性 | ±5% | 9. 4.4 |
響應時間(T90) | 間歇式:5 min以內 | 9. 4.5 |
連續式:15 min以內 | ||
MTBF | ≥720 h/次 | 9. 4.6 |
實際水樣比對試驗 | ±5% | 9. 4.7 |
電壓穩定性 | ±5% | 9. 4. 8 |
絕緣阻抗 | 20MΩ以上 | 9. 4.9 |
7.2 系統具有設定、校對和顯示時間功能,包括年、月、日和時、分。
7.3 當系統意外斷電且再度上電時,系統能自動排出斷電前正在測定的試樣和試劑、自動清洗各通道、自動復位到重新開始測定的狀態。
7.4 當試樣或試劑不能導入反應器時,系統能通過蜂鳴器報警并顯示故障內容。同時,停止運行直至系統被重新啟動。
8.1 一般構造必須滿足以下各項要求。
8.1.1 結構合理,機箱外殼表面及裝飾無裂紋、變形、劃痕、污濁、毛刺等現象,表面涂層均勻,無腐蝕、生銹、脫落及磨損現象。產品組裝堅固、零部件緊固無松動,按鍵、開關門鎖等配合適度,控制靈活可靠。
8.1.2 在正常的運行狀態下,可平穩工作,無安全危險。
8.1.3 各部件不易產生機械、電路故障,構造無安全危險。
8.1.4 具有不因水的浸濕、結露等而影響自動分析儀運行的性能。
8.1.5 燃燒器等發熱結合部分,具有不因加熱而發生變形及機能改變的性能。
8.1.6 便于維護、檢查作業,無安全危險。
8.1.7 顯示器無污點、損傷。顯示部分的字符筆畫亮度均勻、清晰;無暗角、黑斑、彩虹、氣泡、暗顯示、隱劃、不顯示、閃爍等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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