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環境空氣顆粒物(PM2.5)中無機元素連續自動監測系統的方法原理與系統組成、技術性能、安裝、調試、試運行與驗收、系統日常運行維護、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數據有效性判斷等技術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采用能量色散 X 射線熒光光譜法的環境空氣顆粒物(PM2.5)中無機元素連續自動監測系統的安裝、驗收、運行管理與質量控制。目標元素詳見附錄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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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655 環境空氣顆粒物(PM10 和 PM2.5)連續自動監測系統安裝和驗收技術規范
HJ 817 環境空氣顆粒物(PM10 和 PM2.5)連續自動監測系統運行和質控技術規范
HJ 829 環境空氣 顆粒物中無機元素的測定 能量色散X 射線熒光光譜法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無機元素連續自動監測系統 inorganic elements continuous automated monitoring system
對環境空氣顆粒物中無機元素進行連續自動的采樣、處理、分析的監測系統。
3.2
顆粒物(粒徑≤2.5 μm) particulate matter(PM2.5)
環境空氣中空氣動力學當量直徑≤2.5 μm 的顆粒物,也稱細顆粒物。
3.3
能量色散 X 射線熒光光譜法 energy dispersive X-ray fluorescence spectrometry(ED-XRF)
利用 X 射線激發樣品,測量所產生的特征 X 射線熒光能量及強度,以確定樣品中元素的種類與含量的方法。
4.1 方法原理
環境空氣通過樣品采集單元,顆粒物被濾膜截留,濾膜樣品被輸送至分析單元,在分析單元利用能量色散X 射線熒光光譜法(ED-XRF)對沉積在濾膜上的無機元素進行測定。X射線管產生的初級 X 射線照射到顆粒物樣品表面,樣品中的目標元素釋放出的特征 X 射線熒光進入檢測器,經電子學系統處理得到不同能量(元素)的 X 射線熒光能譜。采用全譜圖擬合或特定峰面積積分的方式獲取特征 X 射線熒光強度,目標元素的 X 射線熒光強度與其含量成正比,從而計算得到樣品中無機元素的含量。
4.2 系統組成
4.2.1 樣品采集單元
樣品采集單元將環境空氣中的顆粒物富集到濾膜上。由采樣頭、切割器、采樣管、加熱器、溫濕度傳感器、質量流量計、真空泵等組成。
4.2.2 分析單元
分析單元用于檢測顆粒物中的無機元素含量。由 X 射線管、檢測器等組成。所使用的X 射線光源應符合放射性安全標準。
4.2.3 控制單元
控制單元具有控制濾膜采樣、卷膜運動、XRF 檢測、流量檢測、污染物濃度計算、結果顯示等功能,由計算機、工控機、顯示面板等組成。
4.2.4 數據采集和傳輸單元
數據采集和傳輸單元用于采集、處理和存儲監測數據,并能按中心計算機指令傳輸監測數據和儀器的工作狀態信息。
4.2.5 輔助設備
安裝儀器所需的機柜或平臺、固定裝置、電源以及溫控裝置等。
5.1 溫度測量示值誤差
環境溫度測量示值誤差應在±2 ℃范圍內。
5.2 大氣壓測量示值誤差
環境大氣壓測量示值誤差應在±1 kPa 范圍內。
5.3 采樣流量
平均流量偏差應在±5%范圍內;流量相對標準偏差應≤2%;平均流量示值誤差應在±2%范圍內。
5.4 檢出限和測定下限
當采樣時長為 1 h,采樣體積為 1 m3 時,20 種無機元素的檢出限和測定下限詳見附錄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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