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20 工業固體廢物采樣制樣技術規范
CJ/T 3039 城市生活垃圾采樣和物理分析方法
NY/T 304 有機肥料有機物總量的測定
CJ/T 96 城市垃圾有機物的測定-灼燒法
HJ/T 61 輻射環境監測技術規范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
醫療廢物分類目錄
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技術規范
城市放射性廢物管理辦法
核技術應用環境保護監督管理手冊
當上述文件被修訂或者被替代時,應使用其最新版本或者替代文件。
在本規范中,采用下列術語的定義。
在三峽庫區內生產、生活活動中產生并堆存而未處理處置的各種固態、半固態廢棄物質,以及被這些廢棄物質污染的土壤。
3.2 醫療廢物
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
3.3 清理
為保證三峽水庫水質而進行的庫底固體廢物污染治理工作,包括庫底堆存固體廢物的收集、清除和無害化處理處置。
3.4 處理處置
將固體廢物焚燒,或用其他改變固體廢物物理、化學、生物特性的方法, 達到減少已經產生的固體廢物數量、縮小固體廢物體積、減少或者消除其危險成分的活動,或者將固體廢物最終置于符合環境保護規定要求的場所或者設施并不再回取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