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制藥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的工作程序、總體要求、驗收技術方案和驗收技術報告的編制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制藥生產(不含醫藥設備生產)建設項目的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獸藥生產建設項目的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可參照本標準執行。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者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3096 聲環境質量標準
GB 5468 鍋爐煙塵測試方法
GB 8978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GB 12348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GB 16297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GB 18597 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
GB 18599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儲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
HJ 2025 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
HJ/T 55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
HJ/T 92 水污染物排放總量監測技術規范
HJ/T 194 環境空氣質量手工監測技術規范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監測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技術規范(試行)
HJ/T 397 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范
HJ/T 493 水質采樣樣品的保存和管理技術規定
HJ/T 494 水質采樣技術指導
HJ/T 495 水質采樣方案設計技術指導
HJ/T 630 環境監測質量管理技術導則
《關于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環發(2000) 38號)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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