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本指南規定了水污染防治、大氣污染防治、固體廢物處理(處置)、物理污染防治,以及污染水體、場地及土壤修復等環境污染綜合防治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施工圖和工程預算文件內容和編制要求。
本指南適用于環境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工程預算文件的編制,也可作為環境工程立項、審批、核準、評審、監督、管理以及投資決策的參考依據。
實行核準、備案制管理的環境工程,其項目申請報告可參照本指南關于可行性研究報告文件的相關規定編制,其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工程預算文件內容和編制要求應執行本指南。
建設項目“三同時,,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可參照執行本指南。
改擴建環境工程可參照執行本指南。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指南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內容,當下列文件被修訂時,應當使用其最新版本。
GB/T 1.1-2009 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
GB/T 50504-2009 民用建筑設計術語標準
GB/T 2589-2008 綜合能耗計算通則
HJ 2016-2012 環境工程名詞術語
JB/T 5054 產品圖樣及設計文件
《市政公用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13年版)(建質[2013]57號)
《市政公用設施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與參數》(建標[2008]162號)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指南。
3.1 環境工程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保護自然環境和自然資源、防治環境污染、修復生態環境、改善生活環境和城鎮環境質量的建設項目及工程設施。
3.2 可行性研究 Feasibility Study
建設項目投資決策前進行技術經濟論證的一種科學方法。通過對項目有關的工程、技術、環境、經濟及社會效益等方面條件和情況進行調查、研究、分析,對建設項目技術上的先進性、經濟上的合理性和建設上的可行性,在多方分析的基礎上做出比較和綜合評價,為項目決策提供可靠依據。
3.3 初步設計 Preliminary design
在方案設計文件的基礎上進行的深化設計,解決總體、使用功能、建筑用材、工藝、系統、設備選型等工程技術方面的問題,符合環保、節能、防火、人防等級要求,并提交工程概算,以滿足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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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地址:《HJ 2050-2015 環境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