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皮革(毛皮)、皮革(毛皮)服裝、皮革(毛皮)制品經過洗染后應達到的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各類皮革、毛皮、毛革產品及其制品。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QB/T 1872 服裝用皮革
QB/T 2536 毛革綿羊皮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皮革洗染企業
采用洗衣機、干洗機或手工方法洗滌、護理、染色或涂飾各種皮革(毛皮)服裝、皮革(毛皮)制品的企業。
3.2
皮革衣物
用符合QB/T 1872的皮革制成的皮革服裝及其他附件、皮革箱包、皮革家具等。
3.3
毛皮衣物
毛皮服裝、毛皮圍巾、手袋及服裝的毛皮附件等。
3.4
毛革衣物
用符合QB/T 2536的毛革制成的服裝及其他附件、飾物等。
3.5
皮衣洗染護理
皮衣洗染護理服務包括對于皮革衣物、毛革兩用(皮毛一體)衣物和毛皮衣物的清洗、干洗和水洗的洗染護理以及修復、保養。
3.6
皮衣清洗
以皮革部分為主要洗滌對象進行清洗,并對皮革部分的磨損、脫色進行修補及涂飾。
3.7
皮衣干洗
以干洗方式洗滌護理皮衣的整體,并對皮革或毛皮部分的磨損、脫色進行修補及涂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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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地址:《QB/T 2705-2005 皮革衣物洗染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