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皮革粒面強度和伸展高度的測定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各種類型的皮革(輕革)。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QB/T 2706-2005 皮革 化學、物理、機械和色牢度試驗取樣部位(ISO. 2418: 2002, MOD)
QB/T 2707-2005 皮革 物理和機械試驗試樣的準備和調節(ISO 2419:2002, MOD)
3 原理
一個鋼球被加壓頂在一個圓形皮革試樣肉面的中心部分,試樣的四周用夾具固定。在粒面產生裂紋和破裂時分別記錄其壓力和伸展高度。
4 裝盆
崩裂儀應包括以下部件(見圖l、圖2和7.2):
4.1 夾具,固定圓形皮革試樣的周邊,使試樣中間部分可以自由活動。
當皮革試樣中間部分受到800 N的力時,夾具夾住試樣的部分應保持不動,并確保在試驗過程中試樣周邊被夾住的部分不會發生移位現象。試樣被夾住的部分與活動部分有明顯的分界,試樣活動部分的直徑是25.0mm。
4.2 帶鋼球的頂桿,鋼球不能旋轉,作用于試樣肉面的中心,作用力通過測量裝置測出。球與夾具相對移動所產生的伸展速度為(12±2) mm/min。
球的直徑為6.25 mm,試樣產生裂紋和破裂時,測量裝置的準確度誤差不超過3%。
4.3 測定試樣伸展高度的裝置,所有儀表經過校準,精確到0.1 mm,量程范圍內的誤差不超過0.05 mm。
試樣伸展的距離可以用夾具與鋼球相對移動的距離來計算。鋼球移動的方向與被測試樣的表面垂直,鋼球與試樣肉面剛接觸時力的顯示值為零,作為鋼球與夾具相對移動的起點。試樣由于受鋼球的壓力而引起厚度的縮小可不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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