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毛發損害是指應用化妝品后引起的毛發損傷。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化妝品毛發損害的診斷及處理原則。
本標準適用于化妝品引起的毛發損害。
2 診斷原則
有明確的毛發化妝品接觸史,使用化妝品后發生毛發損害,停用化妝品后可以逐漸恢復正常。應除外其他毛發病變,必要時對所用化妝品進行鑒定分析。
3 診斷標準
3.1 化妝品毛發損害必須有發用化妝品接觸史,如洗發護發劑、發乳、發膠、染發劑、生發水、描眉筆、眉膠、睫毛油等。
3.2 在使用上述化妝品后出現毛發脫色、變脆、分叉、斷裂、脫落、失去光澤、變形等病變。
3.3 應除外其他原因引起的毛發損害,如頭癬、發結節縱裂、管狀發、斑禿、男型禿發等。
3.4 停止使用毛發化妝品后可逐漸恢復正常。
3.5 必要時對毛發化妝品及損害之毛發進行分析檢查以協助確定病因。
4 處理原則
4.1 停用原來使用的毛發化妝品。
4.2 清潔毛發,除去殘留化妝品。
4.3 可做一般的護發處理,不需特別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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