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污染源源強核算的總體要求、核算程序、源強核算原則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指導編制行業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其他行業污染源源強核算工作按照本標準執行。
本標準適用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10071 城市區域環境振動測量方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
HJ 2.1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總綱
HJ 2.2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
HJ 2.4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聲環境
HJ 610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下水
HJ 630 環境監測質量管理技術導則
HJ/T 2.3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面水環境
HJ 75 固定污染源煙氣(SO2、 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范
HJ 76 固定污染源煙氣(SO2、 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
HJ/T 355 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運行與考核技術規范(試行)
HJ/T 356 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數據有效性判別技術規范(試行)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監測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技術規范(試行)
HJ/T 397 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范
HJ 819 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總則
HJ 2300 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編制導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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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地址:《HJ 884-2018 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