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竹制品環境標志產品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技術內容和檢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竹材含量超過60%(質量分數)的竹日用品、竹工藝品、竹家具、竹門、竹窗(主題框架)等各類竹制品。
本標準不適用于竹地板、與食品藥品接觸的竹制品、室外用竹制品及兒童玩具類竹制品。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條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18580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
GB 18584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
GB/T 2912.1 紡織品甲醛的測定 第1部分:游離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 7573 紡織品 水萃取液pH值的測定
GB/T 16288 塑料制品的標志
GB/T 20388 紡織品 鄰苯二甲酸酯的測定 四氫呋喃法
HJ 571 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人造板及其制品
HJ 2537 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水性涂料
HJ 2541 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膠粘劑
HJ 2546 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紡織產品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竹制品 bamboo products
以原竹、竹條、竹蔑等實體竹材為主要原料,經機械或化學方法加工后,仍保持竹材表觀形貌和基本特征的產品。
4 基本要求
4.1 產品應符合相應質量標準的要求。
4.2 產品生產企業污染物排放應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
4.3 產品生產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應加強清潔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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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地址:《HJ 2548-2018 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竹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