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質量保證控制、水質特征分析、底部沉積物及污泥的采樣技術指導,是為保證水質采樣的規范性而設計的。
本標準適用于開闊河流、封閉管道、水庫和湖泊、底部沉積物、地表水、地下水及污水的采樣。
本標準是采樣技術的基本原則指導,不包括詳細的采樣步驟。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12999-91 水質采樣樣品的保存和管理技術規定
3 水樣類型
3.1 概述
為了說明水質,要在規定的時間、地點或特定的時間間隔內測定水的某些參數,如無機物、溶解礦物質或化學藥品、溶解氣體、溶解有機物、懸浮物及底部沉積物的濃度。某些參數,應盡量在現場測定以得到準確的結果。
由于生物和化學樣品的采集、處理步驟和設備均不相同,樣品應分別采集。
采樣技術要隨具體情況而定,有些情況只需在某點瞬時采集樣品,而有些情況要用復雜的采樣設備進行采樣。靜態水體和流動水體的采樣方法不同,應加以區別。瞬時采樣和混合采樣均適用于靜態水體和流動水體,混合采樣更適用于靜態水體;周期采樣和連續采樣適用于流動水體。
3.2 瞬時水樣
從水體中不連續的隨機采集的樣品稱為瞬時水樣。對于組分較穩定的水體,或水體的組分在相當長的時間和相當大的空間范圍變化不大,采集瞬時樣品具有很好的代表性。當水體的組成隨時間發生變化,則要在適當的時間間隔內進行瞬時采樣,分別進行分析,測出水質的變化程度、頻率和周期。當水體的組成發生空間變化時,就要在各個相應的部位采樣。瞬時水樣無論是在水面、規定深度或底層,通常均可人工采集,也可用自動化方法采集。自動采樣是以預定時間或流量間隔為基礎的一系列瞬時樣品,一般情況下所采集的樣品只代表采樣當時和采樣點的水質。
下列情況適用瞬時采樣:
a) 流量不固定、所測參數不恒定時(如采用混合樣,會因個別樣品之間的相互反應而掩蓋了它們之間的差別);
b)不連續流動的水流,如分批排放的水;
c)水或廢水特性相對穩定時;
d)需要考察可能存在的污染物,或要確定污染物出現的時間;
e)需要污染物最高值、最低值或變化的數據時;
f) 需要根據較短一段時間內的數據確定水質的變化規律時;
g)需要測定參數的空間變化時,例如某一參數在水流或開闊水域的不同斷面(或)深度的變化情況;
h)在制訂較大范圍的采樣方案前;
更多標準內容點擊以下鏈接獲取標準全文:
下載地址:《HJ 494-2009 水質 采樣技術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