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環境空氣顆粒物(PM2.5)手工監測方法(重量法)的采樣、分析、數據處理、質量控制和質量保證等方面的技術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手工監測方法(重量法)對環境空氣顆粒物(PM2.5)進行監測的活動。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3095-2012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
HJ/T 93 PM10采樣器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JJG 1036 電子天平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顆粒物(粒徑小于等于2.5μm)particulate matte:(PM2.5)
指環境空氣中空氣動力學當量直徑小于等于2.5μm的顆粒物,也稱細顆粒物。
3.2
環境空氣質量手工監測 ambient air quality manual monitoring
在監測點位用采樣裝置采集一定時段的環境空氣樣品,將采集的樣品在實驗室用分析儀器分析、處理的過程。
3.3
工作點流量 air flow rate
采樣器在工作環境條件下,采氣流量保持定值,并能保證切割器切割特性的流量稱為采樣器的工作點流量。
3.4
24小時平均 24 hour average
指一個自然日24小時平均濃度的算術平均值,也稱為日平均。
3.5
標準狀態 standard state
指溫度為273 K,壓力為101.325 kpa時的狀態。本標準中的污染物濃度均為標準狀態下的濃度。
3.6
檢定分度值(e) Calibration scale
用于劃分天平級別的以質量單位表示的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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