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飲食業油煙凈化設備去除效率等性能的技術要求和檢測技術、檢驗規則。
本標準適用于對烹飪和食品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油煙進行凈化處理設備去除效率及其它性能的檢測,適用于處理風量為2000m3/h~20000m3/h的油煙凈化設備。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
GWPB 5-2000 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
GB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T 6388 運輸包裝收發貨標志
GB/T 9969.1 工業產品使用說明書
GB/T 13306 標牌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HJ/T 62。
3.1 標準狀態 standard state
指溫度為273 K,壓力為101325 Pa時的狀態。本標準規定的濃度數值和處理風量均為標準狀態下的干煙氣數值。
3.2 飲食業油煙 cooking fume
指食物烹飪和食品生產加工過程中揮發的油脂、有機質及熱氧化和熱裂解產生的混合物。
3.3 油煙凈化設備 cooking fume control equipment
指對烹飪和食品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油煙進行凈化處理的設備。
3.4 油煙去除效率 removal efficiency
指飲食業油煙經過凈化設備處理后,被去除的油煙質量與處理前的油煙質量的百分比。
3.5 機械式油煙凈化設備
指用過濾、慣性碰撞、吸附或其它機械分離原理去除油煙的凈化設備。
3.6 濕式油煙凈化設備
指用水膜、噴霧、沖擊等液體吸收原理去除油煙的凈化設備。
3.7 靜電式油煙凈化設備
指用靜電原理去除油煙的凈化設備。
3.8 復合式油煙凈化設備
指采用以上任何兩種或兩種以上凈化方式,組合而成為去除油煙的油煙凈化設備。
4 技術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在額定處理風量下,濕式油煙凈化設備和靜電式油煙凈化設備的本體阻力應小于300Pa,機械式油煙凈化設備和復合式油煙凈化設備的本體阻力應小于600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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