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水質超標自動采樣器的技術性能要求及測試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地表水、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水質超標自動采樣器的性能檢驗、選型使用及驗收、日常校核等。
水質超標自動采樣器與水質在線監測儀器聯用,可自動采集和保存在線監測超標水樣;水質超標自動采樣器獨立使用,可通過遠程控制按指定時間自動采集和保存水樣,為政府主管部門執法監管或企業內部環境管理提供可溯源的有效物證和依據。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HJ 212 污染物在線監控(監測)系統數據傳輸標準
HJ/T 353 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安裝技術規范
HJ/T 372 水質自動采樣器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HJ 493 水質 樣品的保存和管理技術規定
HJ 494 水質 采樣技術指導
環辦環監[2017] 61號 《關于加快重點行業重點地區的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控工作的通知》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按預定設置的采樣模式,自動采集水樣,直至定量注入采樣瓶,最后將多余或滯留的水樣排走及清洗管路的全過程。
3.2
指每排放一設定體積污水,水質超標自動采樣器將定量的水樣分別采集到采樣器中的指定樣品容器內的采樣方式。
3.3
按設定采樣時間間隔,水質超標自動采樣器將定量的水樣分別采集到采樣器中的指定樣品容器內的采樣方式。
3.4
將不同時間采集的樣品,注入同一個采樣瓶中的采樣方式。通常用于分析某些水質參數在某個時間段內的平均值。
3. 5
將不同時間采集的樣品,分別注入不同采樣瓶中的采樣方式。通常用于分析某些水質參數在不同時間的變化規律。
3.6
當水質自動在線監測儀測出超標數據時,水質超標自動采樣器同步留樣,以備取證。
3.7
平均無故障連續運行時間(MTBF)
指水質超標自動采樣器在測試期間的總運行時間(h)與發生故障次數(次)的比值,單位為:h/次。
水質超標自動采樣器由控制單元、采水單元、混勻單元、水樣分配單元、恒溫單元等組成。
水質超標自動采樣器的性能指標應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水質超標自動采樣器性能指標
測試項目 |
性能誤差 |
測試方法 |
采樣量誤差 |
±10% |
5.3.1 |
等比例采樣量誤差 |
±15% |
5.3.2 |
系統時鐘時間控制誤差 |
△1≤0.1%及△12≤30s |
5.3.3 |
機箱內溫度控制誤差 |
±2°C |
5.3.4 |
采樣垂直高度 |
≥5m |
5.3.5 |
水平采樣距離 |
≥50m |
5.3.6 |
管路系統氣密性 |
≤-0.05MPa |
5.3.7 |
平均無故障連續運行時間(MTBF) |
≥1440h/次 |
5.3.8 |
絕緣阻抗 |
>20MΩ |
5.3.9 |
以上為標準部分內容,如需了解標準全文,請點擊下方鏈接下載標準全文,
下載地址:《水質超標自動采樣器技術要求及測試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