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由于六價鉻毒性較大,因此樣品前處理過程應在通風櫥內進行;操作時應按要求佩戴防護器具,避免接觸皮膚和衣物。
1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土壤和沉積物中六價鉻的堿溶液提取-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標準適用于土壤和沉積物中六價鉻的測定。
當土壤和沉積物取樣量為5.0g,定容體積為100ml時,本標準測定的六價鉻的方法檢出限為0.5mg/kg,測定下限為2.0mg/kg。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17378.3 海洋監測規范 第3部分:樣品采集、貯存與運輸
GB 17378.5 海洋監測規范 第5部分:沉積物分析
HJ 613 土壤 干物質和水分的測定 重量法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
HJ/T 166 土壤環境監測技術規范
3 方法原理
在pH不小于11.5的堿性條件下,提取出樣品中的六價鉻,噴入空氣-乙炔火焰,在高溫火焰中形成的鉻基態原子對357.9nm或其他的共振線產生吸收,在一定條件下,其吸光度值與六價鉻的質量濃度成正比。
4 干擾和消除
在堿性環境(pH≥11.5)中,經氯化鎂和磷酸氫二鉀-磷酸二氫鉀緩沖溶液抑制,樣品中三價鉻的存在對六價鉻的測定無干擾。
5 試劑和材料
除非另有說明,分析時均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分析純試劑,實驗用水為新制備的去離子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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