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項目背景
1.1 任務來源
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的要求,支撐國家排污許可制度的實施,進一步規范排污單位自行監測行為,對排污單位開展自行監測活動提供切實可行的指導,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在原環境保護部的組織下,編制了《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以下簡稱《總則》)。
為了進一步明確和細化對含涂裝工序工業排污單位自行監測行為的指導,支撐工業企業排污許可制度的落實,按照原環境保護部計劃安排,《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噴涂》被列入《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十三五”發展規劃》、被列為《2018年度國家環境保護標準計劃項目指南》(環辦科技函[2017] 824號)工作計劃,項目編號:2018-10。
該指南由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監測司和法規與標準司組織制訂,生態環境監測司總體協調組織,通過公開征集遴選,機械工業第四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作為項目承擔單位,環境保護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河南省環境監測中心為協作單位,根據《環境監測管理辦法》《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辦法(試行)》和《總則》等法律規章并參照相關標準規范,共同起草了《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涂裝(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指南》)。
1.2 工作過程
2017年4月,原環境保護部發布《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HJ HJ 819-2017)、《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火力發電及鍋爐》(HJ 820-2017)、《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造紙工業》(HJ 821-2017),為其他行業自行監測指南編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2017年5月,根據《關于征集2018年度國家環境保護標準計劃項目承擔單位的通知》(環辦科技函[2017]824號),《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噴涂》(序號12)被列入《2018 年度國家環境保護標準計劃項目指南》,我單位組織協作單位完成項目申請答辯。
2017年9月,根據《關于舉辦2017年第一期國家環保標準專題培訓班的通知))(環辦科技函[2017]1244號),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參與人員參加了2017年9月6日至7日培訓班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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