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0.1 為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改善公共建筑的室內環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進可再生能源的建筑應用,降低建筑能耗,制定本標準。
1.0.2 本標準適用于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公共建筑節能設計。
1.0.3 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應根據當地的氣候條件,在保證室內環境參數條件下,改善圍護結構保溫隔熱性能,提高建筑設備及系統的能源利用效率,利用可再生能源,降低建筑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及電氣系統的能耗。
1.0.4 當建筑高度超過150m或單棟建筑地上建筑面積大于200000m2時,除應符合本標準的各項規定外,還應組織專家對其節能設計進行專項論證。
1.0.5 施工圖設計文件中應說明該工程項目采取的節能措施,并宜說明其使用要求。
1.0.6 公共建筑節能設計除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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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地址:《GB 50189-2015 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