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0.1 為了加強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統一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保證工程質量,制定本規范。
1.0.2 本規范適用于房屋建筑、防護工程、市政隧道、地下鐵道等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
1.0.3 地下防水工程采用的新技術,必須經過科技成果鑒定、評估或新產品、新技術鑒定。新技術應用前,應對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藝進行評審,并制定相應的技術標準。
1.0.4 地下防水工程的施工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安全與勞動防護和環境保護的規定。
1.0.5 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除應符合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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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地址:《GB 50208-2011 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