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項目背景
1.1 任務來源
為進一步完善國家環境保護標準體系,給環境保護執法和監督管理提供依據,原環境保護部發布了《關于開展2009年度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制修訂項目工作的通知》(環辦函〔2009〕 221號),下達了《水質 濁度的測定 濁度計法》標準制訂項目計劃,該標準由上海市浦東新區環境監測站獨立承擔制定工作,項目統一編號為:981。
1.2 工作過程
1.2.1 成立標準編制小組
2009年7月,浦東新區環境監測站接到任務以后,成立了標準編制小組。
1.2.2 查詢國內外相關標準、文獻資料,進行實驗室內方法研究
2009年7~12月,根據國家環保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檢索、查詢和收集國內外相關標準和文獻資料,了解國內目前的相應監測方法。
2010年5月完成開題報告。
2010年5月~2013年6月,課題組參考美國EPA和ISO標準方法進行研究,優化實驗條件, 確定實驗方案。
1.2.3 組織專家論證,確定標準制定的技術路線和制定原則
2013年7月30日,原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在北京召開了本項目開題論證會。專家委員會聽取了標準編制組的匯報,經過質詢、討論,形成以下論證意見:
一、標準主編單位提供的材料齊全,內容較為詳實完整,格式較規范;
二、標準主編單位對國內外相關標準及文獻進行了充分調研;
三、本標準主要內容及編制標準的技術路線較為合理可行。
專家委員會通過了本項目的開題論證,并提出了以下具體修改意見和建議:
(1) 在術語和定義中進一步斟酌濁度的定義和單位;
(2) 明確標準溶液的配制方法和儀器的校準方法;
(3) 方法驗證時盡可能多的使用國產儀器;
(4) 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檢出限和精密度;
(5) 按照《環境監測 分析方法標準制修訂技術導則》(HJ 168-2010)和《國家環境污染物監測方法標準制修訂工作暫行要求》(環科函〔2009〕10號)的要求開展實驗、驗證和標準征求意見稿的編制工作。
1.2.4 補充實驗,完善方法文本,進行標準方法論證試驗
結合專家意見完善方法文本,2013年9~12月組織實驗室進行方法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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