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本指南重點規范了環境應急資源的調查內容和調查程序,適用于生態環境部門、企事業單位組織開展環境應急資源調查工作。
本指南所稱環境應急資源,是指采取緊急措施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時所需要的物資和裝備。開展環境應急資源調查,可以將應急管理、技術支持、處置救援等環境應急隊伍和應急指揮、應急攔截與儲存、應急疏散與臨時安置、物資存放等環境應急場所同步納入調查范圍。
2 調查目的
開展環境應急資源調查,收集和掌握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環境應急資源狀況,建立健全重點環境應急資源信息庫,加強環境應急資源儲備管理,促進環境應急預案質量和環境應急能力提升。
3 調查原則
環境應急資源調查應遵循客觀、專業、可靠的原則。“客觀”是指針對已經儲備的資源和已經掌握的資源信息進行調查。“專業”是指重點針對環境應急時的專用資源進行調查。“可靠”是指調查過程科學、調查結論可信、資源調集可保障。
4 調查主體
調查主體為生態環境部門或企事業單位。
5 調查內容
發生或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環境應急資源情況,包括可以直接使用或可以協調使用的環境應急資源,并對環境應急資源的管理、維護、獲得方式與保存時限等進行調查。
附錄A為環境應急資源參考名錄。調查主體可以從環境應急的任務需求、作業方式或資源功能,進一步擴展調查內容。需要注意的是,環境應急資源來源廣泛,在應急現場常常會結合實際將普通物品直接或簡單改造用于現場處置,如木糠用于吸附,噸桶改造成加藥設備。
5.1 生態環境部門的調查
以本級行政區域內為主,必要時可以對區域、流域周邊環境應急資源信息進行調查。優先調查政府及生態環境等相關部門應急物資庫的環境應急資源,同時將重點聯系的企事業單位尤其是大型企業的物資庫納入調查范圍。根據風險情況和應急需求,還可以將生產、供應環境應急資源的單位,產品、原料、輔料可以用作環境應急資源的單位等其他有必要調查的單位納入調查范圍。
5.2 企事業單位的調查
以企事業單位內部為主,包括自儲、代儲、協議儲備的環境應急資源。必要時可以把能夠用于環境應急的產品、原料、輔料納入調查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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