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水質致突變性測定的蠶豆根尖微核試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廢水、垃圾滲濾液的致突變性測定。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6682 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
GB/T 6920 水質 pH 值的測定 玻璃電極法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
HJ/T 164 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微核 micronucleus
在細胞有絲分裂(減數分裂)后期,由于整條染色體或染色體片段滯留細胞質中,末期以后, 它們在子細胞的細胞質內形成單個或多個小核,因比主核小得多,故稱微核。
3.2
有絲分裂指數 mitotic index
觀察每 1 000 個細胞中,處于有絲分裂期(即 M 期,包含前期、中期、后期、末期)的所有細胞數占總細胞數的比率。
3.3
參比物質 reference substance
測試中,用于驗證方法敏感性的已知陽性對照物質。
4 方法原理
將經過浸種催根后長出的蠶豆初生根暴露于受試水樣中處理一定時間,經恢復培養、固定染色后,制片鏡檢,以蠶豆根尖初生分生組織區(參見附錄 A 圖 A.1)細胞及其微核為觀察對象,由于致突變物質或因素可引起細胞微核的增加,通過比較受試水樣與空白水樣處理后蠶豆根尖細胞中微核率水平的差異,判斷受試水樣是否存在致突變遺傳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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