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民用建筑環境空氣細顆粒物滲透系數調查的工作程序、調查內容、調查方法和技術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采用細顆粒物濃度實測法,開展民用建筑環境空氣細顆粒物滲透系數調查。民用建筑環境空氣可吸入顆粒物滲透系數調查可參照本標準執行。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包括修改單)適用于本標準。
GB 50178 建筑氣候區劃標準
GB/T 4883 數據的統計處理和解釋正態樣本離群值的判斷與處理
GB/T 8170 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
HJ 93環境空氣顆粒物(PM10和 PM2.5)采樣器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HJ/T 167 室內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技術規范
QX/T 152 氣候季節劃分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民用建筑 civil building
指供人們居住和進行公共活動的建筑的總稱。
3.2
環境空氣 ambient air
指人群、植物、動物和建筑所暴露的室外空氣。
3.3
細顆粒物 fine particulate matter
指懸浮在空氣中,空氣動力學當量直徑小于 2.5的顆粒物,簡寫為 PM2.5。
3.4
細顆粒物滲透系數 PM2.5 infiltration factor
指室外環境空氣細顆粒物通過民用建筑圍護結構、通風系統、人群活動等進入室內環境,并保持懸浮狀態的細顆粒物與室外環境空氣細顆粒物的濃度比值。
3.5
室內環境 indoor environment
指人們工作、生活、社交及其他活動所處的相對封閉的空間。
3.6
室外環境 outdoor environment
指人們工作、生活、社交及其他活動所處的建筑物圍護結構以外的空間。
更多標準意見稿內容點擊以下鏈接獲取標準意見稿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