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環境健康風險評估的一般性原則、評估程序、評估內容、方法和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指導人群暴露于環境中化學性因素的健康風險評估。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引用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條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修改單)適用于本標準。
GB/T 27921 風險管理 風險評估技術
HJ 2.2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
HJ 2.3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面水環境
HJ 25.3 污染場地風險評估技術導則
HJ 610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下水環境
HJ 839 環境與健康現場調查技術規范 橫斷面調查
HJ 875 環境污染物人群暴露評估技術指南
HJ 876 兒童土壤攝入量調查技術規范 示蹤元素法
HJ 877 暴露參數調查技術規范
HJ 964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土壤環境(試行)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環境健康風險評估 environmental health risk assessment
對人群暴露于環境中化學性因素發生不良作用的可能性進行定性或定量估計的過程。
3.2
危害識別 hazard identification
確定環境中化學性因素引起人群、人體或靶器官發生不良作用的類型和屬性的過程。
3.3
劑量-反應評估 dose-response assessment
分析人群、人體或靶器官暴露于環境中化學性因素的量與其引起的不良作用之間的關系,并將結果外推至整個人群。
3.4
參考劑量 reference dose
環境中化學性因素在終生暴露下對人群不產生不良作用的日暴露劑量。
3.5
起算點 point of departure,POD
劑量-反應曲線上低劑量外推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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