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項目背景
1.1 任務來源
根據《關于開展 2013 年度國家環境保護標準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環辦函〔2013〕154 號),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為環境保護標準項目的主承擔單位。本標準修訂作為其中一個子項目,由浙江省輻射環境監測站(環境保護部輻射環境監測技術中心)作為合作單位承擔。
1.2 工作過程
(1)成立標準編制組,查詢國內外相關資料
項目任務下達后,浙江省輻射環境監測站(環境保護部輻射環境監測技術中心)成立了標準編制組,對目前輻射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國內外相關標準和文獻資料等情況進行全面調研,確定規范框架結構和技術路線。
(2)開題論證
標準編制組于 2013 年 6 月 1 日在濟南組織召開開題論證會。與會專家通過討論,認為本標準技術原則和技術路線合理,內容基本符合要求。
(3)編寫標準初稿
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公告 2006 年第 41 號)的有關要求,對現有各種方法和監測工作需求開展廣泛而深入的調查研究,對工作內容等多次研討,形成標準初稿。
(4)形成標準征求意見稿
標準編制組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至 31 日在北京組織召開集中編寫會,在會議討論基礎上編制完成標準征求意見稿。2016 年 4 月 7 日至 8 日,在杭州組織召開專家審評會,對標準征求意見稿和編制說明進行專家審評,并進一步完善。
2 標準制修訂的必要性分析
更多標準編制說明內容點擊以下鏈接獲取標準編制說明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