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GB/T 3127。的本部分規定了農藥揮發性試驗的材料、條件、操作、質量控制、數據處理、試驗報告等的基本要求。
本部分適用于為化學農藥登記管理所需進行的農藥揮發性試驗,其他類型的農藥可參照使用。
2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2.1
農藥揮發作用 pesticide volatilization
農藥與環境中殘留農藥以分子擴散形式逸入大氣的現象。常用揮發速率表示。
[NY/T 1667.5-2008,定義3.2]
2.2
供試物 test substance
試驗中需要測試的物質。
2.3
化學農藥 chemical pesticide
利用化學物質人工合成的農藥。其中有些以天然產品中的活性物質為母體,進行仿制、結構改造,創新而成,為仿生合成農藥。
同義詞:有機合成農藥 synthetic organic pesticide。
[NY/T 1667.1-2008,定義2.3.1]
2.4
原藥 technical material
在制造過程中得到的有效成分及雜質組成的最終產品,不能含有可見的外來物質和任何添加物,必要時可加人少量的穩定劑。
[NY/T 1667.2-2008,定義2.5.1]
2.5
制劑 formulation product
由農藥原藥(或母藥)和助劑制成使用狀態穩定的產品。
[NY/T 1667.2-2008,定義2.4]
2.6
有效成分 active ingredient; a. i.
農藥產品中具有生物活性的特定化學結構成分。
[NY/T 1667.2-2008,定義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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