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白酒制造業清潔生產的一般要求。本標準將清潔生產指標分為六類,即生產工藝與裝備要求、資源能源利用指標、產品指標、污染物產生指標 (末端處理前)、廢物回收利用指標和環境管理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白酒生產企業的清潔生產審核、清潔生產潛力與機會的判斷、清潔生產績效評定和清潔生產績效公告制度,也適用于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證管理等環境管理制度。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2589 綜合能耗計算通則
GB 7488-87 水質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的測定 稀釋與接種法
GB 11914-89 水質 化學需氧量的測定 重鉻酸鹽法
GB/T 10781.1 濃香型白酒
GB/T 10781.2 清香型白酒
GB/T 10781.3 米香型白酒
GB/T 14867 鳳香型白酒
GB/T 16289 豉香型白酒
GB/T 20821 液態法白酒
GB/T 20822 固液法白酒
GB/T 20823 特香型白酒
GB/T 20824 芝麻香型白酒
GB/T 20825 老白干香型白酒
GB/T 24001 環境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3 術語和定義
3.1 清潔生產
指不斷采取改進設計、使用清潔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進的工藝技術與設備、改善管理、綜合利用等措施,從源頭削減污染,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或者避免生產、服務和產品使用過程中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以減輕或者消除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危害。
3.2 白酒制造業
指以糧谷、薯類或代用品等為原料,經發酵、蒸餾制成白酒的工業。按香型分,白酒主要有濃香型、清香型、醬香型、米香型、鳳香型、豉香型、特香型、芝麻香型、老白干香型。生產白酒的方法主要有固態法和液態法。
3.3 污染物產生量
指在生產過程中,每生產單位白酒1 kl 65% (體積分數)直接由生產工藝產生的廢物量,其中廢水產生量以 m3/ kl計,固體廢物以t/ kl計。
4 規范性技術要求
4.1 指標分級
本標準給出了白酒制造業生產過程清潔生產水平的三級技術指標:
一級:國內清潔生產領先水平;
二級:國內清潔生產先進水平;
三級:國內清潔生產基本水平。
4.2 指標要求
白酒制造業清潔生產標準指標見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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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地址:《HJ/T 402-2007 清潔生產標準 白酒制造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