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噴墨墨水環境標志產品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技術內容和檢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噴墨設備用墨水。
本標準不適用于輻射固化噴墨墨水。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16483 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內容和項目順序
GB 18582-2008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內墻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
GB/T 15962-2008 油墨術語
HJ/T 201-2005 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水性涂料
HJ/T 370-2007 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膠印油墨
HJ/T 371-2007 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凹印油墨和柔印油墨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噴墨墨水 ink for ink jet printing
指用著色劑、連結料、助劑等成分組成的分散體系,在噴墨過程中被轉移到承印物上的著色物質。 (GB/T 15962-2008)
3.2
著色劑 colorant
指賦予噴墨墨水顏色的有色物質。(GB/T 15962-2008)
3.3
水基噴墨墨水 water-based ink for ink jet printing
指以水為主要溶解或分散介質的噴墨墨水。
3.4
溶劑基噴墨墨水 solvent-based ink for ink jet printing
指以有機溶劑為溶解或分散介質的噴墨墨水。
3.5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VOC
指在 101.3 kPa 壓力下,任何初沸點低于或等于 250℃的有機化合物。(HJ/T 371-2007)
4 基本要求
4.1 產品質量應符合相應產品的質量標準要求。
4.2 產品生產企業污染物排放應符合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要求。
4.3 產品生產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應加強清潔生產工作。
5 技術內容
5.1 產品中不得人為添加表 1 中所列的物質。
表 1 產品中不得人為添加物質
序號 |
物質 |
1 |
硒(Se)、鎳(Ni)、砷(As)、銻(Sb)等元素及其化合物a |
2 |
禁止使用乙二醇醚類物質b |
3 |
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b |
4 |
異佛爾酮 |
5 |
對苯二酚 |
a 著色劑中分子量超過 10 000 的鎳絡合物除外。 b 乙二醇醚類物質和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見附錄 A 表 A.1。 |
5.2 產品中不得使用附錄 A 表 A.2、表 A.3 中的著色劑。
5.3 產品所用著色劑在還原條件下不得分解出附錄 A 表 A.4 中所列的芳香胺。
5.4 水基噴墨墨水的有害物質限量應符合表 2 的要求。
表 2 水基噴墨墨水中有害物質限量
項目 |
限值 |
氨及其化合物/% |
≤2 |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 |
≤30 |
甲醛/(mg/kg) |
≤500 |
甲醇/% |
≤0.3 |
苯酚/(mg/kg) |
≤100 |
鉛、鎘、鉻、汞的總量/(mg/kg) 鉛/(mg/kg) 鎘/(mg/kg) 鉻/(mg/kg) 汞/(mg/kg) |
≤100 ≤90 ≤75 ≤60
≤60 |
5.5 溶劑基噴墨墨水的有害物質限量應符合表 3 的要求。
表 3 溶劑基噴墨墨水中有害物質限量
項目 |
限值 |
甲醇/% |
≤0.3 |
鹵代烴類溶劑/(mg/kg) |
≤500 |
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mg/kg) |
≤500 |
鉛、鎘、鉻、汞的總量/(mg/kg) 鉛/(mg/kg) 鎘/(mg/kg) 鉻/(mg/kg) 汞/(mg/kg) |
≤100 ≤90 ≤75 ≤60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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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地址:《HJ 567-2010 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噴墨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