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碎紙機環境標志產品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技術內容和檢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家用和辦公用碎紙機。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455-2002 紙和紙板撕裂度的測定
GB/T 4214.1-2000 聲學 家用電器及類似用途器具噪聲 測試方法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GB/T 10739-2002 紙、紙板和紙漿試樣處理和試驗的標準大氣條件
GB/T 16288 塑料制品的標志
GB/T 18455 包裝回收標志
GB/T 26572 電子電氣產品中限用物質的限量要求
QB/T 2342-2006 復印紙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碎紙機 paper shredder
由電機通過皮帶、齒輪等傳動機械把能量傳送至切紙刀,將紙張或其它形式信息載體粉碎的設備。
3.2 待機狀態 standby mode
產品接通電源未進行粉碎工作的狀態。
3.3 工作狀態 active mode
產品接通電源進行粉碎工作的狀態。
4 基本要求
4.1 產品質量、安全應符合相應標準的要求。
4.2 產品生產企業污染物排放應符合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要求。
4.3 產品生產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應加強清潔生產。
5 技術內容
5.1 產品環境保護設計要求
5.1.1 易于拆解設計
產品應可使用通用工具進行拆卸,并能夠分解成可再使用的部件。
5.1.2 易于回收設計
5.1.2.1 產品中質量超過 25 g 或平面表面積超過 200 mm2的塑料部件應使用單一類型的聚合物或者共聚合物。
5.1.2.2 質量超過 25 g,或平面表面積超過 200 mm2 的塑料部件應按照 GB/T 16288 的要求進行標記。
5.1.2.3 產品設計時應考慮粉碎不同介質的分類收集。
5.1.3 產品節能設計
產品設計時應帶有可斷開電源的開關。
5.1.4 零部件中有害物質要求
塑料部件中不得添加短鏈氯化石蠟(SCCPs),其含量不得超過該塑料部件總量的 0.1%。
5.2 產品生產階段要求
5.2.1 不得使用氫氟氯化碳(HCFCs)、1,1,1-三氯乙烷(C2H3Cl3)、四氯化碳(CCl4)、二氯乙烷 (CH3CHCl2)、二氯甲烷(CH2CL2)、三氯甲烷(CHCl3)、三氯乙烯(C2HCl3)、溴丙烷(C3H7Br)、甲苯(C7H8)、二甲苯(C6H4(CH3)2)等物質作為清洗溶劑。
5.2.2 零部件組裝、連接過程中應采用無鉛焊接工藝。
5.3 產品能耗要求
5.3.1 待機狀態下的能耗應符合表 1 的要求。
表 1 產品在待機狀態下能耗要求 單位:W
|
中國環境標志產品 |
中國環境標志低碳產品 |
|
待機狀態下能耗 |
無顯示功能 |
≤1.0 |
≤0.5 |
有顯示功能 |
≤2.0 |
≤1.0 |
5.3.2 產品工作狀態下的能耗應符合表 2 的要求。
表 2 產品在工作狀態下能耗要求 單位:Wh/張
|
中國環境標志產品 |
中國環境標志低碳產品 |
工作狀態下能耗 |
≤0.080 |
≤0.060 |
5.4 產品噪聲要求
產品工作狀態下的聲功率級噪聲限值不得大于 70dB(A)。
5.5 產品中有害物質要求
產品中鉛(Pb)、鎘(Cd)、汞(Hg)、六價鉻(Cr6+)、多溴聯苯(PBBs)和多溴二苯醚(PBDEs)六類有害物質的含量應符合GB/T 26572標準的要求。
更多標準內容點擊以下鏈接獲取標準全文:
下載地址:《HJ 2509-2012 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碎紙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