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本標準按規劃設計和驗收兩個階段規定了生態住宅(住區)的基本要求、技術內容及其檢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新建和改建的住宅(住區),可按需要分為規劃設計階段和驗收階段兩個階段實施。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3095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
GB 3096 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
GB 3838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GB 5749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8702 電磁輻射防護規定
GB 8978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GB 9667 游泳場所衛生標準
GB 13271 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16297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GB 18483 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
GB 18580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
GB 18581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溶劑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
GB 18582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內墻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
GB 18583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限量
GB 18584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
GB 18585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壁紙中有害物質限量
GB 18586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質限量
GB 18587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地毯、地毯襯墊及地毯膠粘劑有害物質釋放限量
GB 18588 混凝土外加劑中釋放氨的限量
GB/T 18883 室內空氣質量標準
GB 18918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
GB/T 18920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
GB/T 18921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觀環境用水水質
GB 50015 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
GB 50019 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
GB/T 50033 建筑采光設計標準
GB 50034 建筑照明設計標準
GB 50096 住宅設計規范
GB 50176 民用建筑熱工設計規范
GB 50180 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
GB 50189 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
GB 50325 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
GB 50335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規范
GB 50368 住宅建筑規范
GBJ 14 室外排水設計規范
GBJ 118 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
CJ 94 飲用凈水水質標準
CJ 164 節水型生活用水器具
CJ/T 206 城市供水水質標準
JGJ 26 民用建筑節能設計標準(采暖居住建筑部分)
JGJ 75 夏熱冬暖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
JGJ 134 夏熱冬冷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
CECS 57 居住小區給水排水設計規范
CJJ 83 城市用地豎向規劃規范
電磁輻射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國家環保總局第十八號局令)
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第四十號令)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生態住宅(住區):在建筑全生命周期的各環節充分體現節約資源與能源、減少環境負荷和創造健康舒適居住環境,與周圍生態環境相協調的住宅(住區)。
3.2 綠地率:住區綠化用地面積與住區總用地面積之比。
3.3 熱島強度:指城市中某地溫度與郊區氣象測點溫度的差值。
3.4 濕黑球溫度(WBGT):是一個環境熱應力指數,它由干球溫度(Ta)、自然通風(非送風) 下的濕球溫度(Tw)、以及黑球溫度(Tg)按照如下關系構成:WBGT=0.7Tw+0.2Tg+0.1Ta 。
3.5 節水率:[(總用水量定額值—自來水用量實際值)/總用水量定額值]×100%。
其中,總用水量定額值是按照定額標準估算的住宅(住區)用水總量;自來水用量實際值是考慮節水方案后,住宅(住區)實際自來水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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