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境監測網簡介
環境監測網是運用計算機和現代通信技術將一個地區、一個國家,乃至全球若干個業務相近的監測站及其管理層按照一定組織、程序相互聯系,傳遞環境監測數據、信息的網絡系統。通過該系統的運行,達到信息共享,提高區域性監測數據的質量,為評價大尺度范圍環境質量和科學管理提供依據的目的。
我國環境監測網由環境保護部會同資源管理、工業、交通、軍隊及公共事業等部門的行政領導組成的國家環境監測協調委員會負責行政領導,其主要職責是商議全國環境監測規劃和重大決策同題。由各部門環境監測專家組成國家環境監測技術委員會負責技術管理,主要職責是:審議全國環境監測技術決策和重要監測技術報告;制定全國統一的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和標準監測分析方法,并進行監督管理。環境監測技術委員會秘書組設在中國環境監測總站。
國家環境監測網組成
環境監測網 | 國家空氣質量監測網 | 該監測網由空氣質量監測中心站和從城市、農村篩選出的若干個空氣質量監測站組成。 空氣質量監測中心站分為空氣質量背景監測站、城市空氣污染趨勢監測站和農村居住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三類。 |
國家地表水質量監測網 | 國家地表水質量監測網由地表水質量監測中心站和若干個地表水質量監測子站組成。 截至2007年,我國已在松花江、遼河、海河、黃河、淮河、長江、珠江、太湖、巢湖、滇池等水系或水域建立完善了200余個水質自動監測站,分布在20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 |
國家酸雨監測網 | 參加2004年至2005年全國?酸雨普查的城市共有679個, 其中地級以上城市283個,縣級市、縣(區)共396個,點位1122個(其中城區點864個,郊區點258個);全國目前有190個監測點安裝了降水自動采樣器;全國開展離子組分監測的城市有301個,能夠開展8項離子測定的城市有201個。 | |
國家沙塵暴監測網 | 2000年起,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組織43個地方環境監測站建立了沙塵暴監視網。這些監測站主要分布在新疆、甘肅、寧夏、內蒙古、山西、河北和北京等中國北方地區。多數站采用手工監測。主要監測項目為TSP、PM10。各站通過傳真方式向總站報送數據和報告。 在十一五期間,總站計劃將全國沙塵暴監測網擴大為包括3個省監測站和76個城市監測站,為各站配備TSP、PM10和氣象設備等自動監測設備,實時監測沙塵暴的發生、傳輸、影響范圍和影響程度。 | |
國家地下水質量監測網 | 地下水監測已形成由一個國家級地質環境監測院、31個省級地質環境監測中心,200多個地(市)級地質環境監測站組成的三級監測網,布設了兩萬多個監測點,并陸續建設和完善了全國地下水監測數據庫。 | |
國家海洋環境質量監測網 | 由國家海洋局組建,設有海洋環境質量監測網技術中心站、近岸海域污染監測站、近岸海域污染趨勢監測斷面、遠海海域污染趨勢監測斷面。 | |
國家生態監測網 | 已利用建成的生態監測站和生態研究基地,圍繞農業生態系統、林業生態系統、海洋生態系統、淡水(江、河流域和湖、庫)生態系統、地質環境系統開展了大量生態監測工作,逐步形成農業、林業、海洋、水利、地質礦產、環境保護部門及中國科學院等多部門合作,空中與地面結合、骨干站與基本站結合、監測與科研結合的國家生態監測網。 | |
全國近岸海域環境監測網 | 原國家環保局于1994年成立了全國近岸海域環境監測網,由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和沿海11個省、市、區環境監測站組成,網絡成員單位共有65個,2004年調整為74個成員單位。2002年,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在大連、天津、青島、舟山、廈門、深圳和北海設立了中國環境監測總站近岸海域環境監測分站,其中舟山海洋生態監測站為中國環境監測總站近岸海域環境監測中心站。 | |
污染源監測網 | 城市污染源監測網由環境保護部門監測站(中心)負責,會同有關單位監測站組成。工業、交通、鐵路、公安、軍隊等系統也都組建了行業污染源監測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