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牽頭組織編制環境監測技術體系,提出環境監測標準規范制修訂立項建議,組織開展環境監測標準規范制修訂工作并監督執行,參與ISO相關國際標準的制修訂工作。
(二)負責編制總站科技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承擔總站科研項目立項、實施、評審、驗收、成果申報、登記等管理工作,承擔總站知識產權和專利的申請與管理工作。
(三)歸口總站對外科學研究、標準制定、技術合作等項目的聯系,管理網絡運行、能力建設、科學研究、標準制定、技術合作和委托監測等項目合同,負責管理業務合同專用章。
(四)負責外事管理工作,承辦總站重要外事活動及國際交流合作工作,負責收集、編譯和發布環境監測技術國外最新動態。
(五)負責總站學術委員會、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環境監測專業委員會、全國環境監測方法標準化委員會和中國分析測試協會會員單位的日常事務性工作。
(六)負責《中國環境監測》雜志的編輯、出版和發行工作。
(七)協助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完成技術文件、報告審核及日常相關工作。
? 來源:中國環境監測總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