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煉制工廠自行監測要求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規定以及生態環境部工作部署,凡已申領國家排污許可證的企業,均需自覺開展自行監測,即排污單位應當按照排污許可證副本規定以及《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要求,編寫制定自行監測方案,并按最新的自行監測方案內容對所排放的廢水、廢氣(有組織、無組織)、廠界噪聲等污染物開展監測。
生態環境部文件早有明確要求:發證企業在取得排污許可證后3個月內,須完成與數據管理系統的聯網。其中,發證日期以企業國排證證正文為準、數據管理系統即指“全國污染源監測信息管理與共享平臺” (簡稱“全國平臺”。網址:http ://123.127.175.61:63 75/eap/Loginout.action )。
編制方案過程中,企業可以自主操作編制,或者委托有能力的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代為操作編制方案。其中,為實現企業數據順利聯網,排污單位應當登錄“全國平臺,,并在線上編制生成自行監測方案,并在完成編制后保存提交環境主管部門審核。在提交方案后,企業應當主動聯系所屬鎮街分局并提醒分局同事及時審核方案。
自行監測過程中,企業可委托有環境監測資質和能力的社會生態環境檢(監)測機構(如廣東華科檢測)代為自行監測;也可根據自身條件和能力,利用自有人員、場所和設備自主開展(自買設備開展的需嚴格執行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要求)。
數據聯網過程中,企業可以自主操作編制,或者委托有能力的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廣東華科檢測)代為信息公開。其中,為實現企業數據順利聯網,排污單位應當登錄“全國平臺”并在線上填報監測結果。
石油煉制工廠自行監測指標及頻次
石油煉制工廠自行監測指標及頻次以企業自主操作編制、生態環境局審核自行監測方案中頻次和指標開展相關檢測并在線上填報檢測結果。常見的監測指標和頻次(以下僅供參考,以各石油煉制工廠審批的自行監測方案為準)如下:
1 廢水排放監測指標及最低監測頻次
監測點位 |
監測指標 | 監測頻次 | |
直接排放 | 間接排放 | ||
廢水總排放口 | 流量、化學需氧量、氨氮 | 自動監測 | 周 |
石油類、pH 值、懸浮物、總氮、總磷、硫化物、揮發酚 |
周 |
月 | |
五日生化需氧量、總有機碳、總釩、苯、甲苯、鄰二甲苯、間二甲苯、對二甲苯、乙苯、總氰化物 |
月 |
季度 | |
雨水排放口 | pH 值、化學需氧量、氨氮、石油類、懸浮物 |
日 |
2 廢氣排放監測
(1)有組織廢氣排放監測點位、指標與頻次
監測點位 | 監測指標 | 監測頻次 |
工藝加熱爐排氣筒(單臺額定功率≥14MW) | 氮氧化物 | 自動監測 |
二氧化硫、顆粒物 | 季度(月 ) | |
工藝加熱爐排氣筒(單臺額定功率<14MW) | 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顆粒物 | 季度(月 ) |
催化裂化催化劑再生煙氣排氣筒 | 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顆粒物 | 自動監測 |
鎳及其化合物 | 季度 | |
重整催化劑再生煙氣排氣筒離子液法烷基化裝置催化劑再生煙氣排氣筒 | 非甲烷總烴 | 月 |
氯化氫 | 季度 | |
催化汽油吸附脫硫再生煙氣排氣筒 | 顆粒物、二氧化硫 | 季度 |
?酸性氣回收裝置排氣筒 | 二氧化硫 | 自動監測 |
硫化氫、氮氧化物 | 月 | |
硫酸霧 | 季度 | |
氧化瀝青裝置排氣筒 | 瀝青煙 | 季度 |
苯并(a)芘 | 半年 | |
廢水處理有機廢氣收集處理裝置排氣筒 | 非甲烷總烴、硫化氫 | 月 |
苯、甲苯、二甲苯 | 季度 | |
sss有機廢氣回收處理裝置進口及其排放口 | 非甲烷總烴 | 月 |
?危險廢物焚燒爐排氣筒 | 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顆粒物 | 自動監測 |
煙氣黑度、一氧化碳、氟化氫、氯化氫、汞及其化合物、鎘及其化合物、(砷、鎳及其化合物)、鉛及其化合物、(鉻、錫、銻、銅、錳及其化合物) |
月 | |
二噁英類 | 年 |
(2)無組織廢氣排放監測點位、指標與頻次
監測點位 | 監測指標 | 監測頻次 |
?企業邊界 | 非甲烷總烴、顆粒物、氯化氫 、苯、甲苯、二甲苯、氨、硫化氫、臭氣濃度 |
季度 |
苯并(a)芘 | 年 | |
泵、壓縮機、閥門、開口閥或開口管線、氣體/蒸氣泄壓設備、取樣連接系統 |
揮發性有機物 |
季度 |
法蘭及其他連接件、其他密封設備 | 揮發性有機物 | 半年 |
3 廠界環境噪聲監測
廠界環境噪聲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晝夜監測,監測指標為等效 A 聲級。周邊有敏感點的,應提高監測頻次。
石油煉制工廠代為自行監測機構
廣東華科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SCT)是經國家認可委認可,具有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認可資質和計量認證CMA資質,已獲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認可,為客戶提供一站式檢測服務及綠色解決方案的綜合性第三方檢測公司,為石油煉制工廠代為自行監測服務,出具自行監測報告(CMA報告)滿足生態環境局對于排污許可證制度中石油煉制工廠自行監測監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