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指導化學物質環境與健康危害評估工作,制定本技術導則。
1 適用范圍
本技術導則規定了化學物質環境與健康危害評估的工作程序、評估內容、基本方法和技術要求。
本技術導則適用于化學物質的環境與健康危害評估。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技術導則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技術導則。
GB/T 24782 持久性、生物累積性和毒性物質及高持久性和高生物累積性物質的判定方法
GB 30000.18 化學品分類和標簽規范 第 18 部分:急性毒性
GB 30000.19 化學品分類和標簽規范 第 19 部分:皮膚腐蝕/刺激
GB 30000.20 化學品分類和標簽規范 第 20 部分:嚴重眼損傷/眼刺激
GB 30000.21 化學品分類和標簽規范 第 21 部分:呼吸道或皮膚致敏
GB 30000.22 化學品分類和標簽規范 第 22 部分:生殖細胞致突變性
GB 30000.23 化學品分類和標簽規范 第 23 部分:致癌性
GB 30000.24 化學品分類和標簽規范 第 24 部分:生殖毒性
GB 30000.25 化學品分類和標簽規范 第 25 部分: 特異性靶器官毒性 一次接觸
GB 30000.26 化學品分類和標簽規范 第 26 部分:特異性靶器官毒性 反復接觸
GB 30000.28 化學品分類和標簽規范 第 28 部分:對水生環境的危害
GB 30000.29 化學品分類和標簽規范 第 29 部分:對臭氧層的危害
HJ 831 淡水水生生物水質基準制定 技術指南
《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技術方法框架性指南(試行)》(環辦固體〔2019〕54 號)
《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辦法》(生態環境部令 第 12 號)
《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指南》(生態環境部公告 2020 年第 51 號)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技術導則。
3.1 化學物質
為商業目的取自大自然,或者經生產、加工生成的單質及化合物;混合物是指由兩種或者多種不發生反應的化學物質組成的物質。
3.2 環境危害評估
確定環境生物個體、(亞)種群暴露于化學物質時引起潛在危害的過程。包括環境危害識別和環境危害表征。
3.3 健康危害評估
確定人體通過環境介質暴露于化學物質時引起潛在健康危害的過程。包括健康危害識別和健康危害表征。
3.4 環境危害識別
識別和確定化學物質所具有的能夠對環境生物個體、(亞) 種群產生不良影響的類型和性質的過程。
3.5 健康危害識別
識別和確定化學物質所具有的能夠對人體產生不良影響的類型和性質的過程。
3.6 環境危害表征
定量描述化學物質可能引起環境受體發生有害效應的固有特性。
3.7 健康危害表征
定量描述化學物質通過環境介質可能引起人體發生有害效應的固有特性。
3.8 預測無效應濃度
在現有認知條件下,化學物質在受關注環境單元中預計對環境生物不會產生不良效應的最大濃度。
3.9 每日可耐受攝入量
人體每天攝入某種化學物質而不產生可檢測到的對健康產生危害的數量。
3.10 關鍵效應
預期在最低劑量或濃度下發生的具有生物學意義的主要不良反應。
4 評估內容與程序
環境與健康危害評估內容主要包括數據收集、環境與健康危害識別、環境與健康危害表征三個方面。
評估程序示意見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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