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使用GB/T 2912本部分的人員應有正規實驗室工作的實踐經驗。本部分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問題。使用者有責任采取適當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證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的條件。
1 范圍
GB/T 2912的本部分規定了任何狀態的紡織品在加速儲存條件下用蒸汽吸收法測定釋放甲醛含量的方法。
本部分適用于釋放甲醛含量為20 mg/kg到3500 mg/kg之間的紡織品。檢出限為20 mg/kg。低于檢出限的結果報告為“未檢出”。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GB/T 2912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部分。
GB/T 6529 紡織品 調濕和試驗用標準大氣(GB/T 6529 2008,ISO 139:2005,MOD)
GB/T 6682 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GB/T 6682 2008,ISO 3696:1987,MOD)
3 原理
一定質量的織物試樣,懸掛于密封瓶中的水面上,置于恒定溫度的烘箱內一定時間,釋放的甲醛用水吸收,經乙酞丙酮顯色后,用分光光度計比色法測定顯色液中的吸光度。對照標準甲醛工作曲線,計算出樣品中釋放甲醛的含量。
4 試劑
所有試劑均為分析純。
4.1 蒸餾水或三級水
符合GB/T 6682的規定。
4.2 乙酰丙酮試劑(納氏試劑)
在1000 mL容量瓶中加人150 g乙酸銨,用800 mL水溶解,然后加3 mL冰乙酸和2 mL乙酞丙酮,用水稀釋至刻度,用棕色瓶儲存。
注:儲存開始12 h顏色逐漸變深,為此,用前必須儲存12 h,有效期為6周。經長時期儲存后其靈敏度會稍起變化,故每星期應作一校正曲線與標準曲線校對為妥。
也可用鉻變酸替代乙酰丙酮試劑,參見附錄c。
4.3 甲醛溶液
濃度約37%(質量濃度)。
5 設備和器具
5.1 玻璃(或聚乙烯)廣口瓶,1L,有密封蓋,如圖1b)[或瓶蓋頂部帶有小鉤的密封蓋,如圖1c)]。
更多標準內容點擊以下鏈接獲取標準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