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港口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的一般技術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港口(海港、內河港口)建設項目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工程竣工環境保護的驗收,也可用于建設項目竣工后的日常監督管理。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3095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
GB 3096 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
GB 3097 海水水質標準
GB 3838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GB/T 5468 鍋爐煙塵測試方法
GB 8978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GB 12348 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
GB/T 12349 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測量方法
GB/T 12763.1 海洋調查規范
GB 13271 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16297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GB 17378.1~7 海洋監測規范
GB 18421 海洋生物質量
GB 18668 海洋沉積物質量
GB/T 14623 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測量方法
GB/T 16453.1~6 水土保持綜合治理技術規范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
HJ/T 2.1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總綱
HJ/T 2.2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
HJ/T 2.3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面水環境
HJ/T 2.4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聲環境
HJ/T 19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非污染生態影響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
HJ/T 169 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
HJ/T 394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 生態影響類
JTJ 226 港口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規范
JTJ 227 內河航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規范
3 術語和定義
3.1 環境保護措施
與建設項目有關的環境保護措施,包括環境保護工程、設備以及各項生態保護恢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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