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標準規定了輸變電工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的內容和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110 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交流輸變電工程、±100 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直流輸電工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工作。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3096聲環境質量標準
GB 8702 電磁環境控制限值
GB 12348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HJ 2.1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總綱
HJ 2.4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聲環境
HJ 19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生態影響
HJ 681 交流輸變電工程電磁環境監測方法(試行)
HJ/T 2.3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面水環境
HJ/T 169 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
HJ/T 394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 生態影響類
DL/T 1089 直流換流站與線路合成場強、離子流密度測量方法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13號)
《關于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環發〔2000) 38號)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輸變電工程 electric power transmission and distribution project
將電能的特性(主要指電壓、交流或直流)進行變換并從電能供應地輸送至電能需求地的工程項目。本標準所指輸變電工程可以分為交流輸變電工程和直流輸電工程,其中交流輸變電工程包括輸電線路和變電站(或開關站、串補站),直流輸電工程包括輸電線路、換流站和接地極系統。
3.2 輸電線路 transmission line
用于電力系統兩點間輸電的導線、絕緣材料、桿塔等組成的設施。
3.3 變電站 substation
電力系統的一部分,其功能是變化電壓等級、匯集配送電能,主要包括變壓器、母線、線路開關設備、建筑物及電力系統安全和控制所需的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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