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使用本標準的人員應有正規實驗室工作的實踐經驗。本標準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問題。使用者有責任采取適當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證符合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的條件。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紡織產品中總鉛和總鎘含量的測定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各種紡織產品。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6682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
3 原理
試樣經濃酸消解,消解后的溶液經稀釋定容后用電感禍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儀(ICP-AES)在適當的條件下測定鉛和鎘的發射強度,或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測量鉛和鎘的吸光度,對照標準工作曲線確定各種金屬離子的濃度,計算出試樣中重金屬的總量。
4 試劑和材料
除非另有說明,僅使用分析純或以上級別的試劑和GB/T 6682規定的二級水或以上級別的水。
4.1 濃硝酸
4.2 3%(體積分數)硝酸
取3 mL濃硝酸(4.1),用二級水定容至100 mL。
4.3 氟硼酸
4.4 氫氟酸
4.5 過氧化氫
4.6 標準儲備溶液
各元素標準儲備溶液可使用標準物質或按如下方法配制。
4.6.1 鉛(Pb)標準儲備溶液(1000μg/mL)
稱取0.160 g硝酸鉛[Pb(N03)2],用10 mL硝酸(1+9)溶解,移入100 mL容量瓶中稀釋至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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