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皮革水萃取液的pH值和稀釋差的測定方法。
本標準等同采用國際標準ISO 4045-1977《皮革一pH值的測定》。
1 定義
稀釋差:溶液的pH值與該溶液稀釋10倍后的pH值之差。這是衡量酸和堿強度的一種方法。其數值決不會超過1。當溶液含有游離強酸(或游離強堿)時,其稀釋差的值在0.7至1.0之間。弱酸和弱堿的電離隨著溶液的稀釋而增大,因此稀釋差只能作為由值低于4或高于10的 水萃取溶液中存在游離強酸或強堿的標準。
2 原理
用皮革試樣制備水萃取液,并用由計測定萃取液的pH值。
3 試劑
3.1 水:pH值應在6-7之間,電導率在20℃時不大于2×10-6S/cm。
水應保存在新煮沸的低堿硬質的玻璃容器內。
3.2 緩沖溶液:校正電極系統用。最好是購買測量用的標準緩沖溶液。如果買到的是濃縮型的,那么每次使用時必須臨時配制。緩沖溶液使用時間的長短,取決于緩沖液的組成與使用的方法。因此對緩沖溶液的準確控制是必要的。 用過的緩沖液應棄去。
4 儀器
4.1 振蕩器:振蕩頻率應調節至50±10次/min。
4.2 帶有玻璃電極的pH計:測量范圍0 ~14pH單位。刻度為0.05pH單位。電極系統應經常用緩沖溶液校正(3.2)。
注:多脂革水萃取液有時可能會把電極薄膜弄臟。在這種情況下,應該用脫脂棉故上丙酮輕輕擦拭薄膜,或將電極懸掛在I:I的水-丙酮混合液中,清潔后,應再將薄膜完全浸人水中。
4.3 天平:準確至0.05g。
4.4 玻璃儀器
4.4.1 具有防漏塞子的廣口瓶:容量為100 ml。
4.4.2 量筒:容量為100 ml,刻度為每分度1 ml。
4.4.3 容量瓶:100 ml。
4.4.4 移液管:10 ml。
注:全部玻璃儀器應用低堿的硬質玻璃制成,儀器在使用前必須要用蒸餾水進行空白試驗仔細校正。在這個試驗前后pH值和電導率應限于3.1條所述的范圍內,聚乙烯和硅硼玻璃制的儀器是適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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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地址:《GB/T 4689.19-1984 皮革 pH值的測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