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香薰類化妝品急性吸入毒性試驗方法。
本方法適用于香薰類化妝品急性吸入毒性試驗。
2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香薰類化妝品 volatility cosmetic
在居住、娛樂場所等環境使用,用于改善環境空氣氣味的氣體、揮發性物質等一類物質,如空氣清新劑、香薰油等。
2.2
急性吸入毒性 acute inhalation toxicity
實驗動物短時間(4 h)持續吸入一種可吸入性受試樣品后,在短期內出現的健康損害效應。
2.3
半數致死濃度 median lethal concentration, LC50
在一定時間內經呼吸道吸入受試樣品后引起受試動物發生死亡的概率為50%的濃度。以單位體積空氣中受試樣品的質量(mg/m3)來表示。
2.4
名義濃度 nominal concentrations
為受試物使用總量除去同期通過染毒室或染毒管的空氣總量。
2.5
分析濃度或實際濃度 analytical or actual concentrations
染毒柜內被實驗動物吸入的空氣中的受試物濃度。
2.6
氣溶膠 aerosol
固態顆粒或液態微滴懸浮于氣體中形成的懸浮體,如液態或氣態的泡沫、糊劑或粉末。
2.7
蒸氣 vapour
在常溫和常壓下呈液態或固態的物質或混合物所形成的氣體狀態。
3 試驗基本原則
受試物通過一定的方式,在實驗染毒裝置內制成不同濃度的可吸入的試驗環境。各試驗組動物在一定時間內吸入不同濃度的受試樣品,染毒濃度的選擇可通過預試驗確定。染毒后觀察動物的毒性反應和死亡情況,計算半數致死濃度LC50,并對受試物毒性進行評價。
受試物輸入的常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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