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國家環境標準樣品研復制的管理要求以及環境標準樣品項目設計、樣品制備、均勻性研究與檢驗、穩定性研究與檢驗、特性值測定、特性值的評定與表示、證書與標簽、包裝、貯存與運輸、重復制備等過程的技術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環境標準樣品的研復制工作。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4882 數據的統計處理和解釋正態性檢驗
GB/T 8170 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5000.3 標準樣品工作導則(3) 標準樣品定值的一般原則和統計方法
GB/T 15000.4 標準樣品工作導則(4) 標準樣品證書和標簽的內容
GB/T 15000.6 標準樣品工作導則(6) 標準樣品包裝通則
GB/T 15000.7 標準樣品工作導則(7) 標準樣品生產者能力的通用要求
JJF 1059.1 測量不確定度評定與表示
3 術語和定義
3.1
環境標準樣品 environmental reference material
一種或多種規定特性足夠均勻和穩定、通過技術評審且附有使用證書的環境樣品或材料,主要用于校準和檢定環境監測分析儀器、評價和驗證環境監測分析方法或確定其他環境樣品的特性值。
3.2
國家環境標準樣品 national certified environmental reference material
通過國家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組織的專家技術評審,由國家標準化主管部門批準、發布、授權生產,采用計量學上有效程序測定了一個或多個規定特性的環境標準樣品,附有國家標準樣品證書提供規定特性值及其不確定度和計量溯源性的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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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地址:《HJ 173-2017 環境標準樣品研復制技術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