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多環芳烴屬于致癌物,標準溶液配制及樣品前處理操作應在通風櫥內進行;操作時按規定佩戴防護器具,避免直接接觸皮膚和衣物。
1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固體廢物及其浸出液中多環芳烴的高效液相色譜法。
本標準適用于固體廢物及其浸出液中茶、苊烯、苊、藥、菲、蒽、熒蒽、芘、苯并[a]蒽、?、苯并[b]熒蒽、苯并[k]熒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苯并[g,h,i]芘和茚并[1,2,3-c,d] 芘等16種多環芳烴的測定。
固體廢物(灰渣)取樣量為10.0g,定容體積為1.0ml時,用紫外檢測器測定16種多環芳烴的方法檢出限為3μg/kg~5μg/kg,測定下限為12μg/kg~20μg/kg;用熒光檢測器測定15種多環芳烴(不包含苊烯)的方法檢出限為0.3μg/kg~0.5μg/kg,測定下限為1.2μg/kg~ 2.0μg/kg。
固體廢物(污泥)取樣量為2.00g,定容體積為1.0ml時,用紫外檢測器測定16種多環芳烴的方法檢出限為0.02mg/kg,測定下限為0.08mg/kg;用熒光檢測器測定15種多環芳烴(不包含苊烯)的方法檢出限為0.002mg/kg~0.004 mg/kg,測定下限為0.008 mg/kg~0.0 16mg/kg。
固體廢物浸出液取樣量為100 ml,定容體積為1.0 ml時,用紫外檢測器測定16種多環芳烴的方法檢出限為0.1μg/L~2μg/L,測定下限為0.4μg/L~8μg/L;用熒光檢測器測定 15種多環芳烴(不包含苊烯)的方法檢出限為0.01μg/L~0.1μg/L,測定下限為0.04μg/L~ 0.4μg/L。
固體廢物及固體廢物浸出液的方法檢出限和測定下限詳見附錄A。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HJ 782 固體廢物有機物的提取加壓流體萃取法
HJ/T 20 工業固體廢物采樣制樣技術規范
HJ/T 298 危險廢物鑒別技術規范
HJ/T 299 固體廢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
HJ/T 300 固體廢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醋酸緩沖溶液法
3 方法原理
固體廢物或固體廢物浸出液中的多環芳烴用有機溶劑提取,提取液經濃縮、凈化后用高效液相色譜分離,紫外、熒光檢測器測定,以保留時間定性,外標法定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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