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實驗中使用的有機溶劑及標準溶液均為有毒有害物質,應在通風櫥中操作,并按規定佩戴防護器具,避免接觸皮膚和衣物。
1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提取土壤和沉積物中有機物的超聲波萃取法。
本標準適用于土壤和沉積物中多環芳烴、酚類、鄰苯二甲酸酯類和有機氯農藥等半揮發性有機物的提取,可用本方法提取的有機物參考名單見附錄A。若通過驗證,其他有機物也可采用本方法提取。
本標準不適用于在超聲波萃取條件下不穩定的有機物(如有機磷農藥等)的提取。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17378.3 海洋監測規范 第3部分:樣品采集、貯存與運輸
GB 17378.5 海洋監測規范 第5部分:沉積物分析
HJ 613 土壤 干物質和水分的測定 重量法
HJ/T 166土壤環境監測技術規范
3 方法原理
利用超聲波輻射產生的機械振動效應、空化效應和擾動效應,通過破壞有機物在土壤和沉積物表面的吸附,增加物質分子運動的頻率和速度,提高溶劑的穿透力,從而加速有機物在有機相中的溶解。
4 試劑和材料
除非另有說明,分析時均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分析純試劑。
4.1 提取劑。
4.1.1 二氯甲烷(CH2Cl2)。
4.1.2 正己烷(C6H14)。
4.1.3 丙酮(C3H6O)。
4.1.4 二氯甲烷-丙酮混合溶劑:1+1。
用二氯甲烷(4.1.1)和丙酮(4.1.3)按1:1的體積比混合。
4.1.5 正己烷-丙酮混合溶劑:1+1。
用正己烷(4.1.2)和丙酮(4.1.3)按1:1的體積比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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