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環境空氣中無機有害氣體的便攜式傅里葉紅外儀法。
本標準為定性半定量方法,適用于環境空氣中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一氧化氮、二氧化硫、二氧化碳、氯化氫、氰化氫、氟化氫、一氧化二氮、氨等無機有害氣體的現場應急監測,以及篩選、普查等先期調查工作。其他無機氣體若通過驗證也可用本方法測定。
本方法檢出限和測定下限見附錄A。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HJ 194 環境空氣質量手工監測技術規范
HJ 589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技術規范
HJ/T 55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
3 方法原理
當波長連續變化的紅外光照射被測定的分子時,與分子固有振動頻率相同的特定波長的紅外光被吸收,將照射分子的紅外光用單色器色散,按其波數依序排列,并測定不同波數被吸收的強度,得到紅外吸收光譜。通過比對樣品的紅外光譜和標準譜圖庫中定量標準物質的光譜在特征波數上的吸收峰進行定性分析;根據樣品目標物的峰面積響應值與標準圖庫中對應的標準物質吸收峰的峰面積響應值之比來進行半定量分析。
4 干擾和消除
當空氣相對濕度大于85%時,不適宜監測。
當樣品中含塵量較大時,會污染儀器管路和分析單元,對分析結果產生干擾,須在采樣管前安裝防塵濾芯(5.2)。
5 試劑和材料
5.1 氮氣:純度≥99.9%。
5.2 防塵濾芯:玻璃纖維材質,孔徑≤2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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